若發現綜合所得稅所得漏報或申報有誤,應儘速辦理更正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於申報截止日後,才發現部分所得或內容有遺漏或需更正,應以人工方式重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並於正面空白處註明「更正」字樣及原申報日期,向原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辦理更正申報。若重新計算後有應補繳之稅款,應填寫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向公庫繳納稅款,並檢附繳款書證明聯併同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 李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分機200

 

更新日期:106-06-30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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