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目前房市已有觸底回穩跡象,對於起造人興建待出售之住家用房屋主張維持1年合理銷售期,盼勿再延長為3年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局表示104年送市議會審議之「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原就起造人興建待出售之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1年內未出售且空置者,修正其稅率為2%,惟依財政部106年1月13日函示,房屋如果不具囤房性質,其房屋稅徵收率宜從最低法定稅率1.5%起考量,所以同意這類房屋在「合理銷售期」內可以調降稅率至1.5%,至於合理銷售期則仍主張維持1年。

  該局表示,配合房屋稅新制已於106年7月1日實施生效,對於新成屋不僅其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給予6年分年緩漲、刪除所有加價項目、折舊率由過去1%調高為1.17%、高級住宅亦採用120%之固定加價比率,因此103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之房屋,其房屋稅已較103至105年間大幅下修,相信此將有助於提升新成屋之房市交易量。

  另一方面,六都在7月3日公布6月份建物買賣移轉件數,合計20,351件,均創下今年以來的單月新高,其中台北市更是連續2個月站上成交量2,000件大關,6月份月增率9.1%、年增率8.2%,雖然今年年初買氣曾一度趨緩,但在降價風潮和交屋量支撐下,回穩態勢已逐漸浮現,尤其堪稱指標的台北市,6月不動產移轉件數是今年以來的最大量,別具意義。在遞延買盤與自住剛性需求穩定發酵下,未來房市交易將有機會擺脫去年的交易低潮,觸底回穩的跡象已開始浮現;「以價換量」仍是房市成交關鍵,預期未來房價仍呈現緩跌走勢,在民眾購屋信心已略微回溫之情形下,如只因過去2年房市進入冰河期而主張3年合理銷售期之訴求,將可能讓房價緩跌走勢停止而使交易量再陷入另一波低潮。

  該局再表示,對於1年合理待售房屋期間之主張,其實不僅考量房屋因從取得使用執照之次月即開始課稅,也認同起造人興建住宅房屋之主要目的在於銷售,並增加房產市場之供給,因此才同意房屋興建完成後給予合理待售期間;經分析起造人取得使用執照,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至完成移轉過戶登記時程,一般案件處理時限至少需1.5個月,都市更新案件處理時限則常需9至10個月,因此同意給予房屋1年合理銷售期間。

更新日期:106-07-05

發佈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1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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