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登記工廠房屋可申報減半徵收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房屋稅可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
該局進一步說明,「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 「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係指從事生產所必需之建築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房屋,但不包括辦公室、守衛室、餐廳及未領有使用執照之違章房屋在內;而「自有房屋」,須符合下列規定:工廠如為公司、法人者,其房屋應為公司、法人所有;或工廠為合夥組織或獨資經營者其房屋應為合夥事業所有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工廠營業負責人所有為限。
該局特別提醒,房屋稅係按月課徵,凡符合房屋稅減半徵收之工廠,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主管機關工廠登記核准函等資料提出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如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江進成    聯絡電話:04-8320140分機218

更新日期:106-07-0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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