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稅單由大廈管理員簽收,其並無親自收受稅單,而質疑送達是否合法。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稅單送達除可交由本人收執外,也可交由納稅義務人的同居人、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簽收(例如大廈管理員),如無法會晤上述人員,亦可將稅單寄存郵局以為送達。
該局提醒民眾,稅單的送達方式有多種,未親自收取並不表示稅單未合法送達,民眾如果想確認是否有稅捐尚未繳納或有任何疑問者,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劉姿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7
更新日期:106-07-18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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