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106年7月31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選擇之方式退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使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確認及電話語音確認,以及於5月10日前採二維條碼、人工申報、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完成申報之退稅案件,均屬第1批退稅適用範圍,將於106年7月31日辦理退稅。
該局說明,所轄中部5縣市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共52萬餘件,退稅總金額73億6,995萬餘元,將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申報時未提供存款帳戶者,該局會開立退稅憑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6年7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退稅人可以在期間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多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持退稅憑單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的等待時間,既安全便利,又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的時間。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請勿受騙上當。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徵收科江美完
電話:(04)23051111轉8313

更新日期:106-07-24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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