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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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程序正義,於民國105年12月28日經總統公布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

該法施行後,稅捐稽徵機關會將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姓名及聯絡方式於網站上公告。未來民眾如發生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時,均可向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請求協助。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千惠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1

更新日期:106-07-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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