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之溢繳稅額,退稅前應先抵繳欠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該分局提醒,全國稅捐稽徵機關已彙整全國欠稅資料,建置全國性退稅抵欠機制,同一人或同一企業於各國稅或地方稅捐稽徵機關間所滯欠之稅款將會全數被掌握,舉例來說,林先生有105年度房屋稅應退稅額1萬元,但因其滯欠綜合所得稅4,320元,在抵繳該欠稅後,可以退還稅款僅剩餘5,680元。

若納稅義務人對退稅情形有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889002或至稅務局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6-07-2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106-08-03

106-08-03

106-08-03

106-08-03

10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