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7月起地價稅稅籍清查重點為免稅及田賦土地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自2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維護作業,新竹市稅務局呼籲市民朋友,原減免地價稅的土地,其使用情形如有變更,請記得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以免查獲受罰。
稅務局表示,106年7月起地價稅清查重點係以免稅土地、課徵田賦之土地等為主要選案查核對象,屆時稅務局之清查人員將佩帶職員證前往現場勘查,請市民朋友多加配合。
已核准的免稅土地,如無償供通行之騎樓走廊地,若增建或搭建鐵皮屋鋁門圍起供住家停車等使用或供營業使用者;又如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俟後土地列為建造房屋之基地(含法定空地)、劃設停車格使用等,則不能適用減免規定。
課徵田賦的土地(目前停徵),指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但是農地如有舖設水泥、堆置廢棄物、土方或興建建築物等非作農業使用之情事,已不符合課徵田賦規定。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於原享有優惠稅率及免稅土地之使用情形改變時,請儘速以書面或電話申請方式,主動向稅務局敘明土地使用變更之情形,以維護稅籍的正確性。否則一旦遭查獲時,除依法要追補應納稅款外,還可能處3倍以下的罰鍰。
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7-2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106-08-03

106-08-03

106-08-03

106-08-03

10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