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損失可減免稅捐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鄉親,若因颱風侵襲而造成災害,符合地方稅災害減免稅捐之各項標準時,請鄉親記得提出申請。 本局特別提醒,受災民眾在災後30日內,可以以書面、上網(網址:www.iltb.gov.tw,首頁-災害減免專區)向地方稅務局申請外,也可以口頭或電話(牌照稅除外)向本局或本府為民服務中心(地方稅務局派駐窗口)提出申請,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800-232234洽詢。

更新日期:106-07-31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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