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全面清查重購自用住宅或自營工廠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7/08/01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重購自用住宅或自營工廠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將進行為期3個月的全面清查。民眾若有疑義,歡迎利用該局電話3326181分機2752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06-08-01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6-08-03106-08-03106-08-03106-08-0310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