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全面清查重購自用住宅或自營工廠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重購自用住宅或自營工廠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將進行為期3個月的全面清查。

民眾若有疑義,歡迎利用該局電話3326181分機2752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06-08-01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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