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檢查將展開,請尚未繳納牌照稅的車主,趕快補繳﹗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止逃漏稅,將於100年1月5日起在本縣各地展開車輛檢查工作,請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納稅義務人趕快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前項車輛總檢查工作,是利用手提電腦,對轄區內停放在大街小巷﹙包括停放在自家門口之道路﹚的車輛,或是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逐一查核有無欠稅,如有欠稅即拍照存證逕行舉發。

依照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了要補繳本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報停、繳銷或註銷(含逕行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了要補繳本稅外,也要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因此,本局特別呼籲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納稅義務人,儘速至新竹區監理所稅費管理課或本局消費稅科申請補發繳款書,繳清欠稅,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