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所稅大批開徵稅單已寄發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大批補稅繳款書及核定通知書已於1月初陸續寄發,繳納期間為100年1月11日至100年1月20日止。
據高雄市國稅局統計,其所轄地區98年度申報核定補徵案件(含鳳山分局、旗山稽徵所、岡山稽徵所)計有38,213件,補徵稅額約3億8,438萬餘元。該局提醒接獲稅單之納稅義務人,如對核定內容有疑義,請於繳納期間內儘速向發單之分局、稽徵所提出查對更正。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限內繳納是項稅款,有多元之繳稅方式供選擇: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款,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繳稅,另應納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就近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提醒您,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務必記得索取加蓋店章的繳款書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並妥善留存,作為繳稅憑證,另為維護您的權益,務必請記得於限繳期限內繳納,俾免逾限繳納遭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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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吳芳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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