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年節將屆請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價格不合理的菸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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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購買來路不明的低價菸酒品,除幫助他人逃漏菸酒稅外,更危害民眾身體健康。&該局說明,年節將屆,尾牙、春酒應景之(菸)酒品需求量大增,提醒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或低價菸酒品,消費者若誤食來路不明或價格不合理的酒品,可能發生頭疼、噁心、呼吸困難,或是眩暈及昏睡等症狀,除應儘速送醫檢查,以保障個人生命安全外,並請立即通報菸酒主管機關(縣市地方政府)查處。&該局進一步說明,以1瓶750ml酒精濃度12度之葡萄酒為例,依菸酒稅法第8條規定,按釀造酒類的其他釀造酒課稅,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7元,每瓶酒稅為63元(12度×7×0.75,未包含產銷成本);另1包20支紙菸為例,依菸酒稅法第7條規定,菸稅按紙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590元,另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每千支新臺幣1,000元,每包菸捐為31.8元(590×20/1,000+1,000×20/1000),消費者於市場上所買到的低價(菸)酒品極有可能買到危害健康的私劣菸酒。&為維護菸酒市場產銷秩序,並保障合法業者及消費者權益,查緝私劣菸酒已是國稅局稽查重點之一,該局除籲請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價格不合理之菸酒品外,並將加強查緝產製或販賣私菸、私酒業者,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聯絡人:審查三科簡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10)&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