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價稅各項特別稅率、減免用地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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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大家,如果土地係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加油站、騎樓、道路、寺廟、教堂、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並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106)年的地價稅就能按特別稅率繳納或減免,逾期申請者,則自明(107)年開始才能適用。至於前已申請核准而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儘速提出申請。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更新日期:106/06/0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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