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土地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將於106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針對記存土地增值稅展開全面清查作業,如發現土地再移轉而未依規定一併繳納記存稅款者,將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企業或金融機構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法令,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移轉土地所有權時,對應繳之土地增值稅可申請記存,暫不繳納,但該土地如有買賣、贈與及信託等再移轉行為時,記存的土地增值稅即應一併繳納。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多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31

更新日期:106/06/0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106/06/12

106/06/12

106/06/12

106/06/12

10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