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自現行10%的單一稅率,改為10%、15%及20%,採三級制累進課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部分修正條文自106年5月12日生效,修正重點如下:

一、將遺贈稅稅率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15%及20%,並增設各稅率之稅級距金額。

二、調增遺贈稅所增加之稅課收入,用於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

該所進一步提醒納稅民眾:申報106年5月12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修正後稅率之規定。如對適用稅率不瞭解或有他相關問題,可就近向各地國稅局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股  李股長


聯絡電話:05-2062141分機100     

更新日期:106/06/08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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