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老舊或毀損經環保回收後,請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因老舊或毀損不堪使用,除了報請環保單位認可的回收商處理車體,領取環保回收獎勵金外,記得將2面車牌拆卸繳回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才能申辦使用牌照稅退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輛報請環保回收時,務必取得回收商出具之廢棄機動車輛回收單及車輛牌照,憑以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如果未辦妥報停、繳銷、註銷或報廢牌照手續,依法仍需課徵使用牌照稅,直到車主完成相關手續為止。

  該局提醒民眾,使用牌照稅係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報廢車輛如果已繳納全年期稅額,該局將依監理機關提供的資料,主動退還尚未使用期間溢繳的稅款。民眾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6/06/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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