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查調課稅資料應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國民身分證為限。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臨櫃申請查調所得、財產等課稅資料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辦理,惟實務上,經常發生民眾攜帶駕駛執照、健保IC卡、護照等證件,因所持證件不合而無法受理查調。
   

該處進一步說明,駕駛執照、健保IC卡、護照等證件係由不同政府機關依其主管之相關法規所核發專屬用途之文件,難以辨識其真偽,作為身分證明文件尚有疑慮,為確保納稅義務人個人資料安全及課稅資料保密之規定,依規定納稅義務人臨櫃申請查調本人之所得、財產等相關課稅資料者,仍應以國民身分證為限。

更新日期:106/06/05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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