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今年房屋稅已於106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未於限繳日期內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喔!請尚未繳納者盡速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稅務局表示,如您迄今還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可利用以下方式申請補發繳款書:
一、臨櫃或電話補發繳款書
總分局別
地址
電話
轄區
總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
0800-316-969或(03)332-6181轉2412-2420
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中壢分局
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3樓
0800-321-172或(03)451-5111轉302-308
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
大溪分局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16號
0800-311-980或(03)380-0072轉202-205
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楊梅分局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路212號
0800-321-420或(03)478-1974轉202-208
楊梅區、新屋區
蘆竹分局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
0800-229-743或(03)352-8671轉202-206
蘆竹區、大園區
二、網路申請補發繳款書(連結至線上申辦)
更新日期:106/06/03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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