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設兒童騎乘機動玩具(電動搖搖馬)須課娛樂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商家常在醫院、診所、超級市場、便利商店…等場所門口或騎樓,擺設電動搖搖馬等供兒童娛樂之機動遊樂設施,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該類設施屬娛樂稅課徵範圍,應課徵娛樂稅,業者應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除依法追繳所漏稅額外,並處以最低1萬5千元之罰鍰。
該局呼籲未辦登記之業者,儘快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代徵手續,以免受罰。若有娛樂稅相關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04-7239131分機174洽詢。

承辦員:李偉斌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74

更新日期:106/05/3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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