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且非屬法定空地可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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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且非為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可免徵地價稅,該局貼心提醒民眾,請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該局(或員林、北斗分局)提出申請,如符合上述規定,當期即可免徵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李紜菱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102

更新日期:106/05/3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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