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在辦理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時,曾發現民眾將已銷花的印花稅票,揭下重貼於其他憑證上使用,該局呼籲民眾如溢貼印花稅票時,可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稅,切勿揭下重用,如經查獲,除補徵所漏印花稅額外,將依情節重大,照所揭下重用的印花稅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陳雅婷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7
更新日期:106/05/3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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