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為提供更便捷之繳稅方式,開辦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及全民健康保險卡進行線上查繳房屋稅服務,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該處說明,納稅義務人於106年4月26日零時起至106年6月2日24時止,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或該處網站(網址:https://www.kctax.gov.tw)點選「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至健保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登入,查詢房屋稅定期開徵相關資訊,點選「電子繳稅」即可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系統將自動帶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繳稅資料,並提供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3種繳納方式,讓納稅義務人進行線上查繳稅。
該處提醒您,如尚未繳納房屋稅者,請儘速於期限內繳稅,以免因逾期繳納而加徵1%至15%的滯納金。
更新日期:106/06/01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1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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