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訊)房屋稅是按月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不同稅率,其中自住用稅率1.2%最優惠,請立即檢視您的房屋稅單是否已按自住用稅率課徵,及早提出申請,及早適用最優惠稅率。
稅務局表示,個人所有房屋,同時符合自住3要件,可申請按自住用稅率核課,因此提醒民眾趕快拿出您的房屋稅單檢視是否已按自住用稅率課徵,如果不是按自住用稅率核課者,請再檢視房屋是否符合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以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規定,如均符合,請立即向稅務局提出房屋改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房屋稅是按月課徵,而且以每月15日為基準點,即當月15日前申報,當月份就可以適用新稅率,如果在16日以後申報,則從次月份起才可適用新稅率,所以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及早提出申請,及早適用最優惠稅率,讓您的荷包省省省。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401-4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5/31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106/05/31
106/05/31
106/05/31
106/05/31
10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