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賦稅人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年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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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訊)為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未來將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及稅務專業法庭等措施以確保納稅者權利,並經總統於105年12月28日公布。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制定重點,在於保障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落實稅捐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因該法是為保護納稅者權利特別專法制定,凡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者,於該法有特別規定時,優先適用該法規定,現行法規如與該法有牴觸,應完成修正。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有關該法之相關法規、作業流程及申報書表,目前均正研訂中,俟相關規定訂定完成後,將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分機511、513-5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5/25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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