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房屋稅繳納期限於5月31日止!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6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民眾如尚未收到稅單者,請儘速以線上、電話、傳真、書面向本局申請補發,或可就近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財政單位申請補發稅單,另稅額在2萬元以下亦可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就近至四大便利超商,使用多媒體資訊機 (如:7-11的ibon、全家的FamiPort、OK的OK‧go、萊爾富的Life-ET)自行列印當期房屋稅繳納單,直接在超商櫃臺繳稅,快速又方便。 民眾常因搬家或其他原因,通訊地址變更未即時通知稅捐機關更正而未能收到稅單。所以民眾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時,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或利用繳款書上的回郵通知申請變更地址。有關房屋稅疑義之洽詢電話:總局(03)9325101~6轉124~130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5/24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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