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6年房屋稅於5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將於5月31日凌晨12點扣款,請記得在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金融機構於當日順利扣款繳稅,扣款成功後將由本局寄發轉帳繳納證明。
該局提醒民眾,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稅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若您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房屋所在地各分局洽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77-97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5/2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10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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