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因信託申辦移轉登記無需申報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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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因信託行為成立,由委託人移轉與受託人,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無需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惟仍應向該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再檢附無欠稅(費)證明文件,憑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若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謝桂蘭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6

更新日期:106/05/1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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