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本分局優良稅務風氣,農曆春節前暫停作業項目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一、本(100)年1月26日至2月1日農曆春節前一週,除業務需要或專案簽准外,暫停下列作業項目: (一)通知納稅義務人備詢、協談及檢送提示帳簿憑證資料。 (二)實施扣繳檢查、帳證輔導檢查、投資抵減勘查、農地使用複勘、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調查。 (三)營業稅開、歇業案件實地調查及檢舉案件調查與其他查核業務。 (四)其他主動與納稅義務人接觸事項。 二、本局同仁間不可相互送禮、受禮,並嚴禁向廠商需索。廠商如有饋贈情形,應予婉拒,並依「稅務機關人員拒受賄賂饋贈或不正當查詢關說請託處理要點」規定處理。 三、本局同仁如有向廠商需索或接受饋贈情形,請檢附具體資料交由本分局依法辦理。 五、各專業代理人及會計人員不得假藉稅務機關名義向廠商索取饋贈,如經查獲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