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為提升繳稅便利性,自106年4月26日零時起,新增「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稅」服務,沒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的民眾,可利用多媒體資訊機直接印出繳納單繳稅,方便民眾隨時輕鬆繳納稅款。
該處說明,開徵期間稅額新臺幣2萬元以下案件,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線上查詢全國當期房屋稅定期開徵繳款資料,勾選欲繳納之房屋稅款,列印繳納單(小白單)後直接至超商櫃臺繳納,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該處提醒您,列印繳納單後需儘速至超商櫃臺繳費,逾時需重新登入列印(各便利商店時限不一,依其繳納單上記載為準),另繳稅成功後,該處將另行寄發繳納證明書作為完稅憑證,在收到繳納證明書前,請保留繳費證明單。
更新日期:106/05/12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1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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