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退稅支票說明白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日前有民眾收到本局所寄發的1元支票,覺得勞民傷財,浪費行政資源。本局表示,符合退稅條件之民眾,若未同意以轉帳方式辦理退還稅款,依據目前財政部賦稅法令之規定,不論金額大小,均應依規定辦理支票退稅,以維民眾權益。因支票屬有價證券,為確保民眾收到退稅款,故須以雙掛號寄達。 本案在議會受到多位議員關心,對於議員建議小額退稅在公告時間過了之後,就將退稅款轉到愛心帳戶,本局回應,因退稅款是屬於人民已實現的權益,依法必須取得民眾的同意,才可以作其他彈性處理。 本局強調,因是涉及民眾之權益,所以雖然是1塊錢,依法仍應退還民眾。惟小額退稅送達成本高於退稅金額,確易引發擾民又浪費資源之觀感,且對民眾及公庫均不合成本,故後續會檢討研究出讓民眾確實掌握權益,又能降低作業成本的方式。

更新日期:106/05/10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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