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申報土地增值稅時,記得在申報書勾選「申請」地價稅自用優惠。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現新增第15欄;新購買自用住宅的民眾,可於申報土地現值時勾選第15欄中之「申請」,即可同步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但仍需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辦妥戶籍登記,嗣後再補送戶口名簿及建物所有權狀等影本至稅務機關完成申辦手續。經審核符合規定要件者,就可自當年期享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此項新便民措施,提醒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