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間買賣有價證券透過網路列印證券交易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私人間買賣股票時,應由證券買受人(即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3‰代徵證券交易稅,於代徵之次日除填具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亦可透過網路自行登錄證券交易稅繳款書基本資料,用一般A4白色影印紙列印條碼化繳款書,向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省時、快速又便捷。
   該局說明,證券買受人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項下,點選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492),並依格式輸入證券出賣人、買受人、交易股數、證券買賣名稱等資料,於列印前請注意核對各項填報內容,如有不符,請修正後再列印繳款書,注意不能列印後再直接於繳款書上修改,以避免資料內容與條碼不符,致生爭議。
   該局特別呼籲證券買受人,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三段式條碼自繳繳款書,除可避免人工書寫稅額計算錯誤、內容遺漏或模糊不清等,又可省去至國稅局索取繳款書的時間,省時便利又快捷,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諮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程志萍
電話:04-23051111轉7311

更新日期:106/05/04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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