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辦理繼承時,應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至地方稅捐機關就繼承土地及房屋辦理查欠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至於繼承取得之土地,再移轉時其前次移轉現值,則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準。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陳欣瑤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64

更新日期:106/05/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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