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房屋稅開徵了!納稅義務人收到繳納通知文書時,應審視繳款書內容是否正確,避免繳納錯誤及滋生爭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106年期房屋稅即將於5月份開徵,納稅義務人可利用多元方式繳納【如:金融機構繳納、便利商店繳納(限稅額2萬元以下,可於本年4月26日0時至6月2日夜間12時止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信用卡繳納、約定帳戶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電話語音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另外,今年新增便利商店補單繳稅方式,民眾可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就近到四大超商補發稅單更為方便。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往年偶有發生納稅義務人未審視稅單,持他人之繳款書繳納,致生退稅爭議,提醒您,為避免發生爭議,於收到繳款書時,應確實查對。另納稅義務人未收到繳款書時,可就近至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東港分局、潮州分局、恒春分局,或撥打電話請房屋稅承辦人員補單,又為避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89002洽詢。

更新日期:106/05/0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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