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請於5月31日前繳納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106年房屋稅繳款書於4月20日前全數寄發,請納稅人收到繳款書後,利用下列繳款方式,於繳納期間內繳納稅款。

納稅人可利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期間自106年4月26日零時至6月2日24時前,除信用卡之服務費須洽發卡機構外,其餘方式皆不須負擔手續費。此外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納稅者,請注意於5月31日當日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房屋稅款。納稅人也可以持稅單就近到銀行、農(漁)會信用部、信用合作社、全家、統一、來來OK、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限2萬元以下案件﹚繳納,或利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6月2日24時前,惟6月1日至6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加強納稅服務,納稅義務人可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於稅款繳納期限前5日零時起至繳納期限截止日後2日24時止(即4月26日零時至6月2日24時止),至財政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或稅務局網站首頁點選「網路申報」連結,納稅人無須輸入繳稅資料,只須選擇繳納方式(可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三種方式)進行繳稅,或辦理查詢作業。未申辦自然人憑證的民眾,也可以利用健保卡進入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頁面申請註冊後,即可比照自然人憑證使用上述功能。

稅務局提醒,若尚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總局、七堵分局或信義分局申請補發,並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如對繳款書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306969,或撥打下列電話查詢:

總   局02-24331888轉303、322-328

七堵分局02-24554221轉202-204

信義分局02-24286030轉202-205

更新日期:106/05/01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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