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請記得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106年度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者,請儘速至屏東總局、東港分局、潮州分局、恆春分局、當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以電話申請補發,並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限內如期繳納,以免受罰。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本次開徵106年期房屋稅,係徵收105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期間房屋稅額,請民眾繳納稅款前先行檢視稅單本稅所載使用情形欄位是否正確,如有錯誤可向該分局申請更正。

該分局特別提醒,為加強服務民眾,方便上班族補單繳納稅款,於開徵期間實施中午不打烊(106年5月1日至106年6月1日止週一至週五12:00至13:30), 5月31日及6月1日延長辦公時間至晚上18:30,歡迎您多加利用。

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分局電話(08)8354780轉202-209,或免付費專線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6/05/0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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