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仍應繳納房屋稅喔!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農舍也是房屋稅的課稅標的,仍應繳納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只有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才可免徵房屋稅。若房屋未供上述情況使用,仍應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育群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6

更新日期:106/04/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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