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加強查緝違反使用牌照稅法之車輛以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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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該局在本市各主要交通要道北港路、忠孝路及林森東路等3處裝設錄影設備,拍攝行駛中車輛,經過該路段的車輛如有欠稅,將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補繳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如為被註銷牌照車輛,則除補繳本稅外還要再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請注意您愛車定期檢驗的時間,如忘了驗車時間超過6個月,監理機關將會逕行註銷牌照,而車輛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必須先向監理機關驗車並重領新牌照,才可以使用公共道路,否則被查獲,除補徵本稅外還要處2倍罰鍰;或有滯欠使用牌照稅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一經查獲,不但要補稅還要處以1倍罰鍰。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電洽該局消費稅科05-2224371轉110-113,很樂意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