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請注意106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月2日,請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6年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月2日截止,請尚未繳納的民眾記得如期繳納,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者,請以電話、書面、傳真、網路或到本局、羅東分局、縣府為民服務中心或宜蘭監理站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本局提醒民眾,如逾期繳納,每超過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逾繳納期間屆滿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另外,逾期未繳稅的車輛,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停放)經查獲者,除補稅外,也會按應納稅額處1倍以下的罰鍰,多次查獲會連續處罰,請依限繳納,以免造成荷包損失。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9325101轉142-146或派駐監理站服務專線9641350,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4/27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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