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堪使用請勿任意棄置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民眾如果有不堪使用的車輛,切勿任意棄置路旁,記得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才會停徵。並不是破舊不堪使用的車子停放在路邊,不予理會,就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該分局提醒民眾,車子停放道路兩旁,也是使用公共道路,如果車輛欠繳使用牌照稅,又停放路邊被查獲,除了補稅外並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另外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者,若經查者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因此,提醒各位民眾,車輛報廢、註銷,一定要去監理機關辦理,以免荷包大失血!

更新日期:106/04/25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10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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