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將以手機簡訊催繳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106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期限至106年4月30日止【本年4月30日為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金融業放假,繳納期間末日依法順延至同年5月2日(星期二)】,截至目前仍有部份民眾尚未繳納,該局將透過多元溝通管道系統進行簡訊催繳作業,提醒尚未繳納的民眾記得儘速繳交使用牌照稅款。

該局說明,雖然106年度使用牌照稅的繳納期限至106年5月2日止,逾期仍可繳納,但利用便利商店、信用卡等繳納方式在5月5日零時起停止適用,納稅人僅能持現金和繳款書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且每逾2日加收本稅的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所以尚未繳納民眾請儘速向稅務局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繳納。補單方式相當多元,民眾可自行選擇利用電話、網路、傳真或是臨櫃均可辦理。

稅務局表示,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轉701至706洽詢。

更新日期:106/04/24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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