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屋應如何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課徵。如房屋為空置者,應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如:住宅、店鋪等)課稅,如無使用執照者,則按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住宅區、工業區等),分別以非自住住家用稅率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育群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6

更新日期:106/04/1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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