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稅管道多元化,任您選擇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6年房屋稅即將於5月開徵,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19日起陸續寄送,繳納期限至106年5月31日止。民眾可持繳款書到銀行或便利商店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稅額在新臺幣1萬元以下者,可於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臺,以「一卡通」、「臺南市市民卡」、「一卡通聯名信用卡」等電子票證扣值繳稅;已辦妥約定轉帳納稅者,請於106年5月31日前於約定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備提兌。為方便民眾繳納房屋稅,自106年4月26日零時起至同年6月2日24時,還可利用下列方式繳稅:

  財稅局提醒您,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自動帶入繳稅資料,輕鬆完成繳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106/04/20

發佈單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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