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土地首次移轉,可享雙重土地增值稅減稅優惠喔!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無論是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辦理的重劃土地,或是民眾自辦市地重劃的土地,於重劃後第1次移轉,申報土地增值稅時,除了重劃費用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外,還可再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參與重劃的土地,別忘記向縣市政府地政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土地重劃費用證明,嗣後重劃土地移轉時就可持該證明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享有雙重減稅優惠了!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4/1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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