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條件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是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為減輕自用住宅用地所有人的租稅負擔,另訂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2,二者相差至少4倍,因自用住宅用地是優惠稅率,必須符合要件並申請核准才能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1.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地上房屋設立戶籍。2.地上房屋沒有出租、營業。3.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4.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親屬以1處為限。5.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如有任何問題,請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該局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6/04/1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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