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期房屋稅開徵便民服務措施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於繳款書正面通訊服務項目設有申請自住房屋,及持分房屋推定管理人或分單繳納房屋稅等便民服務選項,符合自住房屋要件及欲申請相關便民服務選項者,可勾選填列後,免貼郵票逕行寄回該局即可受理申請。

   該局於開徵期間除提供電話補單服務外,開徵期間前後(106年4月17日至106年6月14日止)實施中午不打烊(12:00至13:00)及開徵期間(106年5月1日至106年5月31日止)下班後延長1小時(17:00至18:00)服務等便民措施,方便上班族補單繳納稅款。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總局0800-316-969或(03)332-6181轉2412-2420、中壢分局0800-321-172或(03)451-5111轉302-308、大溪分局0800-311-980或(03)380-0072轉202-205、楊梅分局0800-321-420或(03)478-1974轉202-208、蘆竹分局0800-229-743或(03)352-8671轉202-206,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4/13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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