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農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接獲民眾來電詢問,農地如果被法院拍賣,要如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呢?

  地方稅務局說明,農地遭法院拍賣後,原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務必於收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通知函後30日內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逾期就無法申請適用不課徵的規定。另外,農業用地於拍定當時應以作農業使用為要件,如果拍定日未作農業使用,無法取得農業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縱使於事後補辦相關手續再申請補發該證明書,但因與拍定日應作農業使用之要件不符,仍應依法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若想進一步了解相關訊息,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6/04/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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