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後減半徵收地價稅2年,所有權移轉仍適用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關重劃後減半徵收地價稅2年,土地所有權人如於2年內將所有權移轉,其減半徵收不影響新所有權人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重劃土地自辦理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其適用對象係以重劃後之土地,非以土地所有權人。若該筆土地於2年內移轉時,其新取得人仍享有減半徵收地價稅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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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6/04/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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